关于开展“送温暖 献爱心”
社会捐助活动的通知
中心各部室、协会、公司:
今年以来,广东省部分地区连续遭受暴雨、洪涝等自然灾害袭击,群众的生命财产遭受较大损失。在党中央、 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,有关部门密切配合,受灾地区各级党委、政府精心组织,采取一系列切实有 效的措施,抗灾救灾,重建家园。当前,天气逐渐变冷,灾区许多群众面临着缺衣少被等生活困难。为切实帮助灾 区群众安全过冬,日前,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发出通知,决定于11月13日到23日,在 省直机关、中直驻粤单位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中开展“送温暖 献爱心”社会捐助活动,为困难群众特别是湛江、梅州 、河源市等重灾区特困群众重建家园提供资金和衣物援助。
根据通知要求,经中心党委研究,决定在中心各部门开展“送温暖、献爱心”活动,募集款物,支援灾区困难 群众。
11月13日,广大干部职工己踊跃参加了省府办公厅举行的现场捐款活动,表达了自己的爱心。这次,以捐物 为主,提倡捐赠新的棉被、棉衣、毛衣等御寒衣被。
希望广大干部职工弘扬团结互助、扶贫济困的中华民族美德,为困难群众重建家园提供资金和衣物援助。
请各部门将所捐棉被、衣物,于11月22上午日前集中交到中心四楼406办公室,联系人王玲,电话83134261。
中心党办
2007.11.16 |